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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个人简历
杨洪光,男,1969年3月出生,汉族,中共党员,经济师。
1991年毕业于山东大学工业经济管理专业,获工学学士学位。
1995年通过全国经济师资格考试。
1996年参加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举办的首届全国董事培训班。
199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。
1998年通过山东省计算机中级考试。
200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。
1991年至2002年,齐鲁石化公司厂长办公室、企业管理处、经济法制处工作,任经济师,从事过经济责任制、基层单位建设、合同管理、企业法律事务等多项管理工作,参与重大项目谈判,工作业绩突出,为企业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。
2002年至2004年,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工作。
2004年至今,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工作。
本人多年从事企业管理、法制和律师工作,懂法律,懂管理,懂财务,工作经验丰富。成功代理了纪龙公司诉西格玛公司买卖PEC质量纠纷案、协力公司诉锦润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、安某诉赵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等有影响的案件,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社会各界的好评。
擅长公司法律事务、合同纠纷、损害赔偿、劳动争议、刑事辩护及企业改制、常年法律顾问等非诉讼法律事务。 |
| 联系方式:0532-85805059,0532-85803359,1345527185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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